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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有關單位配合性平會辦理相關業務,請詳閱

按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第5點辦理,如附件,簡述如下:

五、本校有關單位配合本委員會辦理相關業務如下:
(一)秘書室
1.訂定性別平等教育工作計畫。
2.規劃本校性別平等教育、防治性別歧視、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治相關規定。
3.協助推動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。

(二)教務處:
1.協調各系所、中心開設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及充實教學內涵。 
2.鼓勵教師研究發展性別平等教育教材教法及相關議題。
3.協助、配合各院系(所)中心辦理性別平等教育活動。

(三)學務處
1.諮商輔導組:
(1)協助訂定性別平等教育工作計畫。 
(2)協助規劃學校防治性別歧視、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相關規定。
(3)辦理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演講、研討會、工作坊等相關活動,以提昇教職員工生性別平等意識。
(4)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當事人之心靈重建與諮商輔導。
2.生活輔導組:
(1)性別平等教育法所規範之相關案件申訴窗口。
(2)定期檢視校園空間及設施之使用情形,依據需要繪製校園安全地圖。
(3)協助校園安全事宜。

(四)總務處:
1.定期檢視與規劃校園整體安全,及製作與公告校園空間檢視紀錄。
2.支援有關性別平等教育活動事宜。

(五)人事室:
1.辦理教職員工及行政主管之在職進修課程。
2.督導本校各委員會之設置,應符合性別平等教育法之規範。
3.相關權責會議之召開及討論後續懲處事宜。
4.性別工作平等法所規範之性侵害及性騷擾相關案件申訴窗口。

(六)各院系(所)中心及其他單位:配合辦理性別平等教育各項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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