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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法規命令】轉知內政部修正發布「『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入國居留定居許可辦法』第17條、第23條、第24條條文」訊息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11月7日臺教文(四)字第1110109226號函辦理。
二、如需旨揭修正發布條文,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。(網址:https://gazette.nat.gov.tw/egFront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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