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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-文化部第15屆文馨獎徵件報名

說明

一、為鼓勵企業、個人以多元且具創意的方式支持文化藝術事業,文化部依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17條,訂定文化部獎勵出資獎助文化藝術事業者辦法,舉辦「文馨獎」表揚活動,感謝以現金、動產、不動產及權利出資獎助文化藝術事業,累計金額達新臺幣50萬元以上之國內外企業、團體或個人。

二、本屆文馨獎設立獎項,包含以出資金額為評獎標準之常設獎,以及以贊助事蹟為評獎標準之特別獎。

三、附檔為文馨獎報名須知及報名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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