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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教育部來文宣導,該部學產基金委託民間機構經營學產文教會館(現名為哲園學產文教會館)提供平價且優質之住宿環境,歡迎各機關(構)學校及同仁踴躍使用

1.依據教育部107年12月24日臺教秘(五)字第1070226811號書函。

2.為該部學產基金委託民間機構經營學產文教會館(現名為哲園學產文教會館)提供平價且優質之住宿環境,歡迎各機關(構)學校及同仁踴躍使用,增裕學產基金收益,俾照顧更多低收入戶等弱勢學子安心完成學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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