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季刊來稿須知,歡迎踴躍投稿
1.依據教育部107年9月4日臺教學(三)字第1070149219號書函。
2.教育部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4條(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法定任務)及該部所定「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季刊出版原則」,由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列為年度工作計畫,辦理編輯及發行本季刊。其目的係為推廣性別平等教育、深究性別重要議題、鼓勵性別學術研究。並提供學校教師教學實務之分享交流,及性別平等教育學術推展與宣導之用。
3.該季刊現已發行至第82期,歷年來每期均發送公私立各級學校每校2本。自107年5月1日至109年4月30日止,歡迎踴躍投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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