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「行政院看見多元性別攝影作品巡迴展覽實施計畫」
一、依據教育部107年3月12日臺教學(三)字第1070035950號函。
二、該計畫為行政院為提升社會對多元性別者處境之認識,消除性別歧視、增加多元性別能見度,進而促進民眾對於多元性別者議題之瞭解,特訂頒展覽巡迴實施計畫。
三、本案相關展覽費用須借展單位自行負擔,展覽結束後,需提交借展成果報告(包括參觀人數、效益等),有需求者可於107年10月31日前提出申請。
<詳情請詳附件資料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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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教育部107年3月12日臺教學(三)字第1070035950號函。
二、該計畫為行政院為提升社會對多元性別者處境之認識,消除性別歧視、增加多元性別能見度,進而促進民眾對於多元性別者議題之瞭解,特訂頒展覽巡迴實施計畫。
三、本案相關展覽費用須借展單位自行負擔,展覽結束後,需提交借展成果報告(包括參觀人數、效益等),有需求者可於107年10月31日前提出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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