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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28日公告修正之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04月07日臺教綜(五)字第1110032731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次防疫措施增加「宴席不得離桌進行敬酒/茶等社交互動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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